1,小微企业是什么
所谓的小薇企业就是从业人数可以只有5至10人,这是国家目前扶持的企业之一,可以申请一定额度的政府贴息贷款和政府补贴的。至于低保户与这无关。
2,小微企业到底是啥意思
就是小型!微利!的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税收上的小型微利企业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主要体现在一个是小型、一个是微利,这三个标准一个是资产总额,资产总额我们要求是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你可以注册一个小规模的也可以办个个体户
3,什么是微小企业
随着互联网的十多年普及发展以及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外的发达国家已经非常关注一些微小企业,国外定名为“Micro Business”。 这些企业的特点是:绝大部分规模在10人以下甚至少于3人,他们可能都没有办公室而只是在家工作,前期投入相对比较少就可以迅速开始工作,就像淘宝网里面的大部分卖家,但淘宝上的卖家大多是销售实体物品的,一些销售软性商品的企业比如做咨询或者服务行业的,也都属于微小企业。
一个企业员工数量,能决定其管理体系、企业文化、经营模式等,在很多方面微小企业和中型企业有本质不同。
组织经济
按照本文的定义,从结构特征上来界定,微小企业资本投入较小,绝大多数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统一,产权私有,组织结构相对简单。
微小企业由于员工数约束,多数具有家族性,即为了提高管理效率,这些企业普遍采用最经济的家族管理模式,不会也不应该采用所谓正规的管理方式。
这样的企业很难有精力、人力配合国家的工商、税务、统计等管理工作,常常游离于国家行政管理权力范围之外,甚至为了私利和政府管理行为对抗。
微小企业还普遍具有合伙性,除了个体经营和独营企业,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合伙经营,他们人数不多,投资者往往也是劳动者,雇用与被雇佣的界限已经不太明确了。
微小企业由于规模不大,承受经营风险的能力不强,因此都还具有不稳定性,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每天都有大量的微小企业倒闭,但是每天有更多的微小企业诞生。这完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是决定微小企业生存、发展的主要原因。
微小企业的资金运作也具有共性,他们大多都是自筹资金,自主创业,不依赖国家扶持,不占用国家资金资源,也不需要太多的启动资金。企业信用度较低,商业贷款渠道不畅。1. 按经济规模划分微小企业,微小企业定义为每户年产品销售收入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和个体户。
2.按组织规模划分微小企业,欧盟委员会从人员规模上把欧洲的企业分为五类,前三类可归入微小企业这一类别,即第一类是没有雇员的企业;第二类是“非常小企业”,雇员人数为1-9人;第三类为“小企业”,雇员人数为10-49人。
3、从结构特征上来界定,微小企业资本投入较小,绝大多数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统一,产权私有,组织结构相对简单。
微小型企业基本上涵盖了技术服务性行业、装配型制造行业、手工作坊和小型种植、养殖业,还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小饭桌、小商品零售、搬家、钟点工、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和理发、地摊商贩、街头游商等。这些靠自身一技之长进行的特色服务、微利项目一般建立在社区、街道和工矿区里,多为失业和下岗人员所采纳经营。
4,什么是微型企业
目前国外关于微型企业的内涵界定并不统一。典型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类:
国际性的援助机构基于反贫困:
① 美国国际开发署将“微型企业”定义。由当地人拥有、为雇员(包括不领薪水的家庭成员)不超过10人、其业主和经营者为贫困人口的小企业。
②亚洲开发银行(ADB)的“微型企业”定义。微型企业是指那些雇佣工人(包括雇主及家庭成员工人在内,其中员工不包括专业人员及专业服务提供者)不超过10人的企业。微型企业不包括高科技企业。据此,微型企业的定义暗含着收入和资产的限制,通常它们可以被认为是穷人的企业。
众多国家与组织基于企业规模的标准有两个指标,即资产总额和雇员人数:
①菲律宾政府的“微型企业”定义。菲律宾区分企业规模的标准有两个指标,即资产总额和雇员人数。根据菲律宾1997年颁布的第8289号修正法案,在菲境内从事制造业、农业经济或服务业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作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表1的标准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企业四种类型。
②萨尔瓦多的“微型企业”定义。萨尔瓦多从1996年开始将劳动者不超过1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60万科郎的生产单位定义为微型企业。
③法国的“微型企业”定义。凡雇佣员工在9人以下的企业被称为特小企业,西班牙则为微型企业。
④欧盟委员会的“微型企业”定义。把雇员人数在1人~9人的企业称为非常小企业。
⑤日本的“微型企业”定义。日本把制造业中20人以下,商业服务业中5人以下的企业定义为微型企业,又称零细企业。显然,日本的界定考虑到了微型企业的产业特征。
在我国,对小企业的理论研究成果很多。但问题是,人们在对小企业进行研究时,未能将小企业中的微型企业进行差异性的研究分析。 2000年11月在广州暨南大学举办的中小企业亚太会议上,专家建议增加微型企业类别,把雇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小企业从中小企业中独立出来加以研究。理论界通常认为微型企业是指雇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和家庭经济组织等。作为从小企业中独立分化出的一个企业集合的微型企业,具有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自主经营、以家族式的管理为主、在同行业中不占垄断地位的特点。
我国企业目前还是以制造型为主,且是人口多的发展中国家,对微型企业的划分应该根据地区、行业等的不同而具体规定。比如北京一家设计公司,十几个人就不算小的了,一家保洁公司起码也要三五十个人,但设计公司创造的利润、价值却比保洁公司高得多。同样的在大城市和二三级的城市又有很大的差别。
综上所述,我们把微型企业或微小型企业界定为微型企业是指企业雇员人数小于100人、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服务)种类单一、市场占有率很低或只在小范围有较高市场份额、规模组织小的企业组织。
5,什么叫微型企业
什么叫微型企业 目前国外关于微型企业的内涵界定并不统一。典型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类: 国际性的援助机构基于反贫困: ① 美国国际开发署将“微型企业”定义。由当地人拥有、为雇员(包括不领薪水的家庭成员)不超过10人、其业主和经营者为贫困人口的小企业。 ②亚洲开发银行(ADB)的“微型企业”定义。微型企业是指那些雇佣工人(包括雇主及家庭成员工人在内,其中员工不包括专业人员及专业服务提供者)不超过10人的企业。微型企业不包括高科技企业。据此,微型企业的定义暗含着收入和资产的限制,通常它们可以被认为是穷人的企业。 众多国家与组织基于企业规模的标准有两个指标,即资产总额和雇员人数: ①菲律宾政府的“微型企业”定义。菲律宾区分企业规模的标准有两个指标,即资产总额和雇员人数。根据菲律宾1997年颁布的第8289号修正法案,在菲境内从事制造业、农业经济或服务业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作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表1的标准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企业四种类型。 ②萨尔瓦多的“微型企业”定义。萨尔瓦多从1996年开始将劳动者不超过1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60万科郎的生产单位定义为微型企业。 ③法国的“微型企业”定义。凡雇佣员工在9人以下的企业被称为特小企业,西班牙则为微型企业。 ④欧盟委员会的“微型企业”定义。把雇员人数在1人~9人的企业称为非常小企业。 ⑤日本的“微型企业”定义。日本把制造业中20人以下,商业服务业中5人以下的企业定义为微型企业,又称零细企业。显然,日本的界定考虑到了微型企业的产业特征。 在我国,对小企业的理论研究成果很多。但问题是,人们在对小企业进行研究时,未能将小企业中的微型企业进行差异性的研究分析。 2000年11月在广州暨南大学举办的中小企业亚太会议上,专家建议增加微型企业类别,把雇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小企业从中小企业中独立出来加以研究。理论界通常认为微型企业是指雇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和家庭经济组织等。作为从小企业中独立分化出的一个企业集合的微型企业,具有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自主经营、以家族式的管理为主、在同行业中不占垄断地位的特点。 我国企业目前还是以制造型为主,且是人口多的发展中国家,对微型企业的划分应该根据地区、行业等的不同而具体规定。比如北京一家设计公司,十几个人就不算小的了,一家保洁公司起码也要三五十个人,但设计公司创造的利润、价值却比保洁公司高得多。同样的在大城市和二三级的城市又有很大的差别。 综上所述,我们把微型企业或微小型企业界定为微型企业是指企业雇员人数小于100人、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服务)种类单一、市场占有率很低或只在小范围有较高市场份额、规模组织小的企业组织。
那我也有个机构.,
Es, 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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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微型至少也是企业撒,所谓企业至少有一定的注册资金,你注册没得嘛??有自己的商标没得嘛??
6,小企业一般是指哪些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标准为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 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以上,销 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1.小企业的定义和标准。
??小企业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概念。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中国小企业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规模小,投资少,投资与见效的周期相对较短,同样投资使用劳动力更多;二是对市场反应灵敏,具有以新取胜的内在动力和保持市场活力的能力;三是小企业环境适应能力强,对资源获取的要求不高,能广泛地分布于各种环境条件中;四是在获取资本、信息、技术等服务方面处于劣势,管理水平较低,死亡率较高。
??中国过去划分企业的标准主要根据销售额和资产总额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确定。2003年2月,新确定的小型企业标准增加了企业职工人数指标,小企业的人数在零售业为100以下,最高的建筑业为600人以下。表1为中国新确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符合条件之一即为小企业。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标准为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
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以上,销
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小企业是指劳动力、劳动手段或劳动对象在企业中集中程度较低,或者生产和交易数量规模较小的企业。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小型企业的发展,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中)小企业的范围和特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相应地确定中小企业的概念。对小企业的界定因地域、行业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我国界定小企业的标准是依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
7,什么是小规模企业
小规模企业即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扩展资料:
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规模纳税人year=2012&month=9 报表如果是服务业交营业税,如果是工业或商业交增值税。只交一种。营业税,销售收入的5% 增值税,售价 / (1+3%)* 3%,不可抵扣城建税,营业税或应交增值税的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或应交增值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或应交增值税的2%,有的地区没有此税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25%(利润总额加上税法规定的不得扣除项) 还有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消费税等,根据课税对象,税率不一一般情况下,办完登记证的当月就应该申报。如果登记证办完时是接近月末,也可能被要求次月申报。
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包括有收入而没开发票,虽然这样是不合规定的),则进行零申报。就是收入为零,应纳税额也为零。
做凭证时税金直接计提
小规模纳税人识别号填税务登记证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填主营项目
销售额填不含税收入金额
征收率填你公司适用税率:如为销售为主企业4%加工修理企业6%本期实际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1、增值税,一般按月申报。工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6%)×6%申报增值税;商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4%)×4%申报增值税。需要申报的报表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的报表应该都可以从纳税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如果需要纸质报表,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免费索取。
2、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年底汇算清缴。所得税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实行查账征收,需要报送的报表很多,并且需要出具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查账报告;如果实行核定征收,只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1、交定额税的小型企业财务报表与非交定额税的小型企业财务报表一样做,没有什么区别。2、小型企业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year=2012&month=9 报表如果是服务业交营业税,如果是工业或商业交增值税。只交一种。营业税,销售收入的5% 增值税,售价 / (1+3%)* 3%,不可抵扣城建税,营业税或应交增值税的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或应交增值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或应交增值税的2%,有的地区没有此税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25%(利润总额加上税法规定的不得扣除项) 还有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消费税等,根据课税对象,税率不一一般情况下,办完登记证的当月就应该申报。如果登记证办完时是接近月末,也可能被要求次月申报。
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包括有收入而没开发票,虽然这样是不合规定的),则进行零申报。就是收入为零,应纳税额也为零。
做凭证时税金直接计提
小规模纳税人识别号填税务登记证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填主营项目
销售额填不含税收入金额
征收率填你公司适用税率:如为销售为主企业4%加工修理企业6%本期实际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1、增值税,一般按月申报。工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6%)×6%申报增值税;商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4%)×4%申报增值税。需要申报的报表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的报表应该都可以从纳税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如果需要纸质报表,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免费索取。
2、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年底汇算清缴。所得税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实行查账征收,需要报送的报表很多,并且需要出具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查账报告;如果实行核定征收,只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1、交定额税的小型企业财务报表与非交定额税的小型企业财务报表一样做,没有什么区别。2、小型企业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小规模企业的定义:
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的、且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企业称之为小规模纳税人您说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吧。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或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自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以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是按小规模纳税人规定征收增值税。
5、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只要有会计,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8,什么是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
第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第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一、定义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二、划分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1]。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各行业划型标准
1、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什么是小企业
小企业是指劳动力、劳动手段或劳动对象在企业中集中程度较低,或者生产和交易数量规模较小的企业。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小型企业的发展,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中)小企业的范围和特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相应地确定中小企业的概念。对小企业的界定因地域、行业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我国界定小企业的标准是依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
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在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年2月19日,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正式出台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以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作为划分标准。 行业的差异性对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也带来很大的不同。对于工业企业(通常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及建筑业,有资产总额的要求,对于零售业、批发业、交通运输、邮政、住宿等其它行业,并没有资产额的要求。 工业,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 建筑业,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 住宿和餐饮业,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日前国家对现行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修改。《标准》将不再沿用旧标准中各行各业分别使用的行业指标,而是统一按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多少归类,主要的考察指标是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划分的依据是1998年的统计数据。
参照一些国家的标准及各类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大型企业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其中,特大型企业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亿元及以上;中型企业标准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余均为小型企业。
根据新修改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合计为10177家。
按新的划型标准,在国家统计局目前掌握的40多万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大中型企业合计为10177家,比原标准的24120家减少了13943家,减少57.8%,其中大型企业为991家,比原标准的7223家减少了6223家;特大型企业62家,比原标准的268家减少了206家;小型企业为458329家。按新标准,大中小型卓越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比例分别为0.21%、1.96%和97.83%,这一结构与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规模结构基本相似。
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说明
1988年月4月发布 1992年补充
一、本标准是在1978年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现行《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的基础上,由划分企业类型协调小组会同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等综合部门,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经过协调平衡,做了必要个性与补充,经国务院原则同意,由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和劳动人事部于1988年发布,作为全国工业企业划分大中小型规模的统一标准。
1992年,全国划分企业类型协调小组又对本标准进行了补充,以国经贸企[1992]176号文件予以发布。新补充的标准与原标准具有同样效力,统称为《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全国划分工业企业大中小型规模统一按照此标准严格执行。
二、本标准适应范围以全部工业生产企业的基层统计单位为划分单位,不论企业隶属于哪个部门,均应按其所属行业统一标准执行。例如电子、核工、煤炭、冶金等部门所属的仪器、仪表行业企业均按机械工业行业中仪器仪表企业的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依企业生产规模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分为大一、大二两档)、中型(分为中一、中二两档)、小型四个类型。标准规定,凡产品单一的行业,能以产品生产能力功分的必须按产品设计生产能力或查定生产能力划分;凡产品品种繁多,难以按产品生产能力划分的则以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即依上年度财务决算数据)作为划分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设计能力:是指企业进行生产新建、扩建或技术发行时,设计任务书和技术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生产能力。
查定能力:是指由于进行设计发行技术革新等措施,企业产品能力已超过原设计能力,或者由于地质条件、设计条件的改变达不到原来的设计能力,在主管机关组织领导下,对企业生产能力重新进行查定,并经主管机关批准的产品生产能力。
按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划分规模的企业,属于1986年以后新建的企业,应考虑扣除固定资产价格增长的因素。
四、几项注释:
1、黑色金属工业的钢铁联合企业 指具备从采矿、炼焦、炼铁、炼钢到成品钢材全部生产过程的企业。
2、有色金属工业企业 按生产不同种类的金属分别规定划分标准:
(1)有色金属联合企业指从事采矿、选矿、冶炼的有色金属工业企业。
(2)轻有色金属一般指比重在4.5以下的有色金属,其中有铝、镁、钠、钾等,钛也列为轻有色金属。
(3)重有色金属一般指比重在4.5以上的有色金属,其中有铜、铅、锌、钴、汞、镉、铋等(镍、锡、锑稀有金属单列标准)。
(4)常用有色金属一般指以下10种常用有色金属:铜、铝、锌、铅、镍、锑、锡、汞、镁、钛。
3、化学工业
(1)生产有机原料、合成材料的企业,因产品品种繁多,难以按石化工业的有机原料、合成材料的生产能力划分,可按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标准划分。
(2)按生产能力划分两个品种达到同一档次,可升一档次,如企业中两个品种分别达到中一标准,可升为大二。
(3)磷肥厂(普钙):有自产硫酸的,其小型标准为10万吨以下。
4、机械工业
(1)汽车制造企业的大中小型标准仅适用于载重5吨以下汽车制造厂;重型汽车制造厂是指8吨及以上的载重汽车、7吨及以上的倾卸车和15吨及以上的公路牵引车厂;超重型汽车厂是指生产20吨及以上特种重型载重汽车、载重牵引车的企业。汽车厂、重型汽车厂按生产能力划分,超重型汽车按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标准划分。有些汽车厂同时从事汽车制造与汽车改装,应按其主要生产活动性质来划分大中小型。
(2)大中型拖拉机是指20马力(14.7千瓦)以上拖拉机,按部颁布标准台计算。
(3)生产继电器、电容器、微电机的企业参照仪器仪表行业的标准划分。
5、建材工业 平板玻璃标准箱与重量箱的折算比为1:0.85。
6、轻工业
(1)造纸厂综合生产能力指企业具有自制纸浆的纸和纸板综合能力达到规定标准的;商品浆能力达到规定标准的;自制纸浆的纸和纸板综合能力低于规定标准,加商品纸浆能力超过规定标准的。
(2)双门电冰箱为标准台,双门电冰箱与单门电冰箱的折算比为1:0.72;多门电冰箱视同双门电冰箱。
(3)双桶2公斤洗衣机为标准台,双桶洗衣机与单桶洗衣机的折算比为1:0.59;套桶全自动洗衣机与双桶洗衣机的折算比为1.3:1;滚桶式洗衣机与双桶洗衣机的折算比为1.5:1。
(4)精制盐与原盐的折算比为2.2:1,两种产品不得重复计算。
(5)手表企业的标准仅指生产手表的全能厂,对来件组装电子表的组装厂,应区别于全能厂的标准,全能厂与组装厂折算系数为1:5。
7、纺织工业
(1)化学纤维企业既生产长丝又生产短丝,可将长丝能力折合为短丝能力,然后以短丝能力作为划分标准。1吨长丝能力折合为3吨短丝能力。
(2)精、粗毛麻纺织厂标准是指全能企业。如精纺企业具备从纺织、印染到成品的全套加工生产能力;粗纺织企业具备从原料加工、纺织、印染到成品全套加工生产能力。不是全能厂的、则精毛纺、麻纺大型一标准为2万锭及以上,粗毛纺为0.9万锭以上。
8、凡按生产能力标准划分的企业,不仅生产能力要达到本标准,同时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大型一档企业一般控制在6000万元以上,大型二档企业一般控制在3000万元以上。其中,轻工行业的造纸、洗衣机、自行车,纺织行业的棉毛、麻、丝、绢纺织,烟草企业,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
9、作为基层统计单位的电力工业局,如果下属有大型的发电厂或供电局,该电力工业局可列为大型企业,也可申请为特大企业。如果电力工业局内只有中型电厂或供电局,只能列为中型企业。
10、市政公用工业
煤气企业:
(1)年末供气户数:指本企业年末所拥有的实际居民用户数。
(2)人工煤气工业用户按10立方米/日折成一个用户,公共福利用户按2立方米/日折或一个用户。
(3)液化石油气按其使用钢瓶的种类(50公斤及15公斤两种)分别折算成一个用户。
(4)天然气工业用户按4立方米/日折成一个用户,公共福利用户按0.8立方米/日折成一个用户。
(5)不直接供应用户的独立的煤气生产企业,某年末供气户数指标按煤气实际供气能力(日供气量),按照居民用量占60%,非居民用量占40%的比例,并按居民户用量2立方米/户·日和非居民用量10立方米/户·日折算成居民用户。
11、《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中,凡规定有两项(或以上)划分的行业,企业规模的两项(或以上)指标同时达到标准。
行业类别 特大型企业标准
一、钢铁工业
(一)钢铁联合企业 ①年产钢150万吨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亿及以上。
(二)独立铁矿 ①年产铁矿石能力600万吨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8亿元以上。
二、有色金属工业
(一)有色金属联合企业
1、镍、锑、锡加工企业 ①年产能力5万吨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 值6亿元及以上。
2、重金属企业 ①年产能力7万吨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二)氧化铝企业 ①年产氧化铝能力60万吨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三)冶炼电解企业 ①年产电解铝能力20万吨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8亿元以上。
三、煤炭工业
矿务局(或独立煤炭开采企业) ①年生产能力1000力吨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以上。
四、石油工业
(一)天然气开采企业 ①年产天然气能力50亿立方米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20亿元及以上。
(二)石油开采企业 ①油田年开采能力350万吨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20亿元以上。
五、石化工业
石化联合企业 ①年生产能力:
原油加工500万吨及以上,
化纤单体、聚合物20万吨及以上,
基本有机原料20万吨及以上,
乙烯30万吨及以上,
合成橡胶20万吨及以上;
(注:生产能力其中一项达到标准即可。)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8亿元以上
六、化学工业
化工联合企业 ①生产能力:两种及两种以上产品的
年生产能力达到大一标准;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七、电力工业
(一)发电企业 ①装机容量:l20万干瓦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二)供电企业 ①售电量:l00亿干瓦小时(度)及以上;
送电线路:2000公里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八、军工工业
(一)航天工业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二)航空工业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三)核工业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四)兵器工业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九、机械、电子、森工、轻工、纺织、医药、市政公用企业
(一)机械工业
1、重工机械制造企业 ①年产能力6万吨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注:两个指标须同时达到标准)
2.汽车制造企业 ①年产5吨以上载重汽车8万辆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及以上
(注:两个指标须同时达到标准)
轿车制造企业 ①年产能力5万辆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及以上
(注:两个指标须同时达到标准)
3.拖拉机制造企业 ①年产36.8千瓦(5O马力)及以上拖拉机
6万标准台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注:两个指标须同时达到标准)
4.船舶修造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5.通用机械、机床制造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二)电子工业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三)森工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四)轻工业
1.盐、糖、造纸联合企业 年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2.印制工业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注:专指中国人民银行印制总公司
所属印钞制市企业)
(五)纺织企业
化纤联合企业 ①年产能力化纤30万吨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六)医药企业
化学原料药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七)市政公用工业
1、自来水企业 ①实际综合生产能力25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
②Dg75以上供水管道长度2500公里及以上;
③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注:各项指标同时达到)
2.煤气企业 ①年末供气120万户及以上;
②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注:各项指标同时达到)
希望采纳"十五小企业"是指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厂及土法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选金和农药、漂染、电镀、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等小企业。1996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在1996年9月30日前对上述"十五小企业"实行取缔、关闭或停产。小企业是指劳动力、劳动手段或劳动对象在企业中集中程度较低,或者生产和交易数量规模较小的企业。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小型企业的发展,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中)小企业的范围和特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相应地确定中小企业的概念。对小企业的界定因地域、行业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我国界定小企业的标准是依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